根据固安县人民政府《固安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要求,现对拟认定为固安县高层次人才的21名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高层次人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河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县司法局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进行了梳理、审核、汇总,现将梳理出的首批包容免罚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固安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固安县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抓好清单的宣传、落实和动态调整等工作。
附件:固安县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事项清单
固安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依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53号文件,固安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北区、南区片区)H02街坊控规修改方案已于2023年7月17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调整内容予以公布。
1、项目名称
固安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北区、南区片区)H02街坊控规修改
2、规划调整位置
迎宾路东侧,世纪路西侧,兴民道南侧,兴旺东街北侧。
3、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将《固安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北区、南区片区)》H02街坊内2.06公顷商业用地(B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1.2,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40米。
4、规划主要图纸
图1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图2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图3 分图图则
依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59号文件,固安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片区)C2街坊控规修改方案已于2023年8月1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调整内容予以公布。
为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固安县县城新城区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广高速西侧地块)》J01-04地块局部控规修改可行性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调整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57号批复文件,固安县工兴路南侧商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于2023年7月20日批准实施,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修改内容予以公布。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2023年8月1日18时57分发布永定河固安水文站洪水橙色预警:永定河固安水文站8月1日18时57分水位已达到31.41米,达到洪水橙色预警标准。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2023年8月1日10时0分发布永定河固安水文站洪水黄色预警:永定河固安水文站8月1日10时0分水位已达到30.75米,超过洪水黄色预警标准,已超警戒水位。请永定河沿线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加强防范,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及时避险。
2023年8月固安县可开放容量统计(公示版)
接省防指紧急指令,永定河上游突降暴雨,洪水将于6-8小时进入永定河泛区,请永清县、广阳区、安次区永定河泛区内群众及固安县临近河道群众迅速有序撤离,不恐慌、不滞留,确保自身安全。请泛区外群众在行洪期间不观水、不戏水、不捕鱼,避免发生溺亡事件。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
根据廊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县防指会商研究决定,于7月31日00时00分将全县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
县城水厂
大韩寨水厂
东湾水厂
宫村水厂
红寺水厂
礼让店水厂
马庄水厂
牛驼水厂
彭村水厂
渠沟水厂
知子营水厂
独流水厂
固安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1984年,土地坐落于宫村镇大杨先务村北侧,占地面积33793.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非农调查表编号:宫村1987-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固安县柳泉镇礼和务村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籍调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就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共4宗地,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为250.77公顷,已由村民代表选定指界人现场指界确认。如若对本次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27日前,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申请办理复查手续,查证资料。逾期未提出异议,即将该调查结果报固安县柳泉镇人民政府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固安县固安镇西街村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籍调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就调查结果予以公示。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为4.35公顷,已由村民代表选定指界人现场指界确认。如若对本次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27日前,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申请办理复查手续,查证资料。逾期未提出异议,即将该调查结果报固安县固安镇人民政府确认。
2023年7月固安县可开放容量统计(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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