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及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进行调整并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方案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16—5922859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8日
1、项目名称
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E01街区控规修改
2、调整位置
《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E01街区控规修改位于朝阳大道南侧,迎宾大道西侧,新昌西街北侧,大广高速东侧辅路东侧。
3、调整内容
将1.54公顷二类居住用地(R2)、3.59公顷商业用地(B1)、0.20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0.05公顷公园绿地(G1)调整为2.62公顷城市道路用地(S1)、2.76公顷中小学用地(A33),其他控制指标遵循原控规,不作调整。
4、调整主要图纸
图1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
E01街区调整前用地布局图
图2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
E01街区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图3 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
E01街区调整前规模控制与地块指标图则
图4 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