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暑期)将至,我县降雨频次增多、降雨量逐渐增加,河渠、坑塘水位持续上涨,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有效防范溺水悲剧发生,现就加强全县河渠、坑塘水面安全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禁止危险行为

(一)为保障生命安全,请远离辖区内的河渠、坑塘等危险水域进行游泳、戏水、捕鱼、划船、垂钓等涉水活动。

(二)监护人需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严禁放任、带领未成年人进入危险水域;未成年人切勿擅自结伴游泳。

二、严格落实监护责任

家长及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与监护意识,强化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务必掌握孩子“去向、同伴、活动内容、归家时间”,全力避免意外发生。

三、全面强化巡查力度

乡、村两级河长需加密巡河频次,对河渠、坑塘开展全方位、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消除隐患。若发现无关人员进入河道,应及时劝离,并开展警示教育。

四、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沿河公园等重点区域,属地政府及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值守,强化监督管理。同时,加大警示宣传力度,在主要入河道口设置醒目安全警示牌,危险水域安装安全隔离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使用移动式小喇叭、村街广播等多样化宣传方式,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主动远离危险水域。

五、规范紧急救援流程

如遇人员溺水等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110、120报警求助,施救时务必确保自身安全,杜绝盲目下水。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与监督工作,若发现未成年人私自靠近水域等危险行为,请及时劝阻并联系家长。

六、深化安全教育工作

全县中小学要联合学生家长,扎实开展学生防汛避险及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涉水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学生在河道嬉戏,全力保障人身安全。

生命至上,安全为天。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携手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共同守护生命安全!


固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