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南宋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2年度第30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南宋村土地12.808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水浇地2.1819公顷、园地6.3303公顷、乔木林地3.8579公顷、其他林地0.0131公顷、其他草地0.0021公顷、设施农用地0.0205公顷、农村道路0.402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万元/公顷。无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2年度第30批次建设用地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呈字[2022]39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384.252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