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53号文件,固安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北区、南区片区)H02街坊控规修改方案已于2023年7月17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调整内容予以公布。
1、项目名称
固安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北区、南区片区)H02街坊控规修改
2、规划调整位置
迎宾路东侧,世纪路西侧,兴民道南侧,兴旺东街北侧。
3、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将《固安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北区、南区片区)》H02街坊内2.06公顷商业用地(B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1.2,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40米。
4、规划主要图纸
图1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图2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图3 分图图则
依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59号文件,固安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片区)C2街坊控规修改方案已于2023年8月1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调整内容予以公布。
为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固安县县城新城区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广高速西侧地块)》J01-04地块局部控规修改可行性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调整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57号批复文件,固安县工兴路南侧商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于2023年7月20日批准实施,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修改内容予以公布。
县城水厂
大韩寨水厂
东湾水厂
宫村水厂
红寺水厂
礼让店水厂
马庄水厂
牛驼水厂
彭村水厂
渠沟水厂
知子营水厂
独流水厂
依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46号文件,《河北固安大清河经济开发区(一期建设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05-07街坊控规修改方案》于2023年6月6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按照《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要求,将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布。
为了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及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进行调整并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方案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48号文件,固安县城新城区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区北侧地块)Y02-02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已于2023年6月8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调整内容予以公布。
固安县城新城区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区北侧地块)Y02-02地块控规修改
富达路东侧,三江路西侧,兴旺东街南侧,通盛道北侧。
将《固安县城新城区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区北侧地块)》Y02-02地块内18.07公顷一类工业用地(M1)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50m,其它控制指标遵循原控规,不做调整。
为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调整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31号文件,固安县城新城区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区北侧地块)M02街坊与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E02街坊局部地块控规修改已于2023年04月24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调整内容予以公布。
依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26号文件,《固安县2022年度第47批次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3年4月5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按照《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要求,将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固安县固安镇西关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籍调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就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共13宗地,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为35.69公顷,已由村民代表选定指界人现场指界确认。如若对本次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1日前,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申请办理复查手续,查证资料。逾期未提出异议,即将该调查结果报固安县固安镇人民政府确认。
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固安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南宋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籍调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就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共3宗地,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为259.07公顷,已由村民代表选定指界人现场指界确认。如若对本次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5日前,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申请办理复查手续,查证资料。逾期未提出异议,即将该调查结果报固安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确认。
2023年3月15日
河北固安大清河经济开发区(一期建设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05-07街坊控规修改可行性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固安支线工程(连通北京南干渠)现地站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3年2月20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11号文件批复实施,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将规划方案予以公布。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固安支线工程(连通北京南干渠)现地站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位置
规划地块位于项目位于固安县东湾镇西北部,紧邻南水北调廊涿干渠,是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固安支线工程(连通北京南干渠)的南端起点。项目面积为0.46公顷。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地块内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高于50%,建筑高度不超过12m,绿地率不大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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