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固安县城镇建设,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固安县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固安县东湾乡杨家屯村东侧、固东路南侧。
二、土地现状
地块总面积:6.5741公顷;
地块地类:农用地6.5741公顷,其中耕地1.22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34公顷。
三、征收目的
城镇开发批次用地。
四、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总费用:788.892万元(区片Ⅱ,120万元/公顷,合8万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青苗依据评估价格补偿。
五、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六、社会保障安排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和《固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的请示>的批复》(〔2017〕291号)等文件精神,此次固安县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拟征收杨家屯村集体农用地6.5741公顷,按照区片价的25%提取社会保障费,合计16.4354万元。
七、补偿登记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15日,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物和青苗所有权人携带权属资料,到村委会办理土地登记工作。
如对以上土地补偿安置事项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固安县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听证。
特此公告。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