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要求,固安县分局立即安排部署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工作,我县共涉及正面清单企业31家,已将清单中所涉及企业进行网格划分管理,由包联执法队负责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一、降低检查频次。对于正面清单中的企业,执法人员统一安排减少入企检查次数。坚决拒绝环保“一刀切”行为,进一步加强差异化管控和精准治污力度,对于纳入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不开展日常现场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最大限度降低入企检查频次。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出口型企业,优先保障,不限产、不停产。对于其他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一般不进行日常现场执法检查,依托现有分表计电、在线监控、热点网格等远程监控措施进行日常监管、实时监管。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优先保障正面清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加大帮扶力度。对于正面清单中的企业转变思想,以“帮”代“查”,通过电话等在线沟通方式进行实时沟通,对企业生产中遇到的环保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问必帮”,建立帮扶台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因“企”制宜,协调职能科室,做好针对性帮扶工作,认真履行好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要求。

三、鼓励企业主动减排。通过建立环境污染防治自律体系,引导清单内的企业进行自查自律,在进行稳定生产的同时,鼓励企业主动减排、达标排放,宣传环保知识,提高企业内部环保措施,提高人员环境隐患防范意识。鼓励企业主动安装远程监控设施,通过环境执法人员远程帮扶降低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的可能性,确保生态环境与市场经济同步发展。同时,积极鼓励未纳入清单中的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自律能力,主动向正面清单靠拢,力求环境向更好态势发展。
附件:固安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