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中存在的矛盾图斑问题,渠沟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了《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调整方案——两规一致性处理》。为确保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及可行性,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及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调整方案——两规一致性处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方案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固安县渠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渠沟镇人民政府 

0316--6216153

公示时间:2022年7月7日—2022年8月6日



渠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调整方案——两规一致性处理》的公示


一、调整方案编制背景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文件指出要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做好过渡期间“两规一致性处理”,且一致性处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矛盾冲突。在对《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进行两规符合性分析,落实渠沟镇分解的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在“四个不突破”的前提下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为了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渠沟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之以恒抓好项目建设,努力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农业农村、工业经济、文化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开工重大项目。项目建设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必要条件。为了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然而,部分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选址超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或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的问题,导致无法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对项目推进的阻力较大,并且造成渠沟镇土地资源闲置。因此,须对《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进行修改,以适应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处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

3.《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冀政办〔2010〕12号

4.《河北省固安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

5.《固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6.《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7.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等。

三、规划调整对象及范围

(一)调整对象及内容

2016年,渠沟镇人民政府依据《河北省固安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对渠沟镇定位要求,编制完成了《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现行《总规》”),现行《总规》了获得县政府、渠沟镇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同意。本次一致性处理是在现行《总规》的基础上进行,涉及渠沟镇的2个地块,即位于渠沟镇南部北黄垡西村,固雄公路东侧地块、渠沟镇南部周家务村,固雄公路西侧地块用地一致性处理。

(二)调整范围及面积

现行《总规》确定2030年渠沟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475.55公顷。本次处理保持渠沟镇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处理面积为3.8203公顷。主要是固雄公路东侧、固安公路西侧地块调整,分别位于渠沟镇南部北黄垡西村和渠沟镇南部周家务村,地块均为符合土规,不符合城规,图斑面积3.8203公顷。

四、“两规”一致性处理调整内容概况

固雄公路东侧地块现规划为农林用地,涉及一致性处理调整内容的规模为3.2239公顷,地块现状地类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131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0166公顷、其他林地3.1942公顷。

固雄公路西侧地块现规划为农林用地,涉及一致性处理调整内容的规模为0.5964公顷,地块现状地类为农村道路0.0040公顷、交通服务场站用地0.0154公顷、水浇地0.1536公顷、林地0.4234公顷。

本次规划将两个地块调整为工业用地。拟建设为渠沟镇农业园区及相关产业的配套设施,可助力一二三产联合发展,促进乡镇经济进一步发展见表1。

增加的用地指标由北罗垡村北侧砖厂调整,建设用地总量保持不变。用地指标见表2。

依据《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渠沟镇北罗垡村北侧砖厂纳入建设用地范围,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但在《固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北罗垡村砖厂被规划为农用地,并且现状已经复耕,不具有建设条件。本次一致性处理方案涉及的两块工业用地,所需建设规模使用北罗垡村北侧砖厂建设指标,调整后保证现行《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用地总规模保持不变。全乡各类用地总面积未发生变化。(见下图)


图片1.png

图1 项目地块处理方案示意图


地块编号

项目名称

总面积

(公顷)

《固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地块所处功能分区

《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地块用地性质

规划符合性

一致性处理意见

拟调整用地性质

1

北黄垡西村地块

3.2239

允许建设区

农林用地

符合现行《土规》

不符合现行《总规》

调整《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

工业用地

2

周家务村地块

0.5964

允许建设区

农林用地

符合现行《土规》

不符合现行《总规》

调整《固安县渠沟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

工业用地

表1  地块两规一致性分析信息表


用地代码

地块名称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建筑系数/密度(%)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M2

北黄垡西村地块

二类工业用地

3.2239

≥1.2

≥40

≤15

≤30

M2

周家务村地块

二类工业用地

0.5964

≥1.2

≥40

≤15

≤30

表2  用地指标一览表



图片2 (2).png

图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图片3 (1).png

图3现行《总规》用地规划图



图片4 (2).png

图4一致性处理后乡域规划图



图片5 (1).png图5一致性处理后空间管制规划图


图片6 (2).png

图6 调整前地块地类示意图


图片7 (1).png

图7  调整后地块地类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