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对象包括哪几类?

包括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类。

2、申请对象是如何认定的?

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县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县残联和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3、房屋危险等级是如何评定或鉴定的?

房屋危险程度,由县住建局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4类对象危险房屋组织评定或鉴定。经评定或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方可列入危房改造计划。乡镇或农户对县住建局评定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寻找第三方进行鉴定。

4、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程序

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或园区管委会审核并公示、县级审批。要优化审批程序,加大服务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农户申请难度。

5、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

2018年危房改造建设标准按我县年度方案政策执行。(1)D级危房改造:原则上1至3人户建筑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县级兜底解决的,1-3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40平方米,4人(含4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对于无力翻建正房的贫困户,可在原宅基地内按上述标准新建配房用于居住,原有D级危房必须全部拆除。新建住房内外装修要达到居住要求,整洁简朴,避免豪华奢侈。(2)C级危房改造: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修缮加固的部位包括地基基础、墙体、梁柱、屋盖等。

6、改造后的农房安全保障要求

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总体上,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墙体、梁柱、屋盖等修复完好,基本功能齐全,无漏雨、渗水等现象。

7、要严格安全质量监管

规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建设要求。县住建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重要部位的施工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发现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提出处理建议前要做好记录。各乡镇要强化建筑工匠培训与工程管理,尽可能降低成本,节约改造资金,提高居住功能,要严把质量安全和验收关,防止新建房屋后原有D级危房不拆除,避免安全隐患发生。对于D级危房改造对象,各乡镇要动员农户立即搬出危房,妥善安置并建立安置台账,防止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

8、危房改造的时限要求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今年6月底全部完工,列入2018年度计划任务和兜底解决任务要求今年9月底全部完工。

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平衡4类危改对象,区分新建和修缮加固,对列入2017年、2018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危改户执行统一补助标准,即新建每户补助3.5万元;县级兜底解决的,按每平方米1050元标准补助(特殊情况超出标准的,需附件说明报县政府批准);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3万元。对于C级危房,要针对危险部位全部修缮加固,把此项资金用足。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

10、严格竣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各乡镇(园区)向县危改办申请验收。县危改办收到验收申请后,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残联等有关部门组成县级验收组,和乡镇(园区)、村街一起逐户进行检查验收、综合考评。竣工验收30日内兑现全部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经乡镇财政所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11、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危改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