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秩序,全面清理长期被圈占、闲置、撂荒的土地,维护全体村民利益,3月25日上午,彭村乡联合公安部门、卫生院、土地所、综合执法中队,协助张村拆除废弃大棚,收回撂荒多年土地。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150余人,车辆20余台,其中大型机械车辆5辆,共拆除废弃大棚11处,收回土地19亩。
此次协助张村拆除的废弃大棚于90年代初建设,已多年未交纳承包费用且撂荒多年无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可以收回土地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此之前,村街已多次与大棚承包方沟通并发放告知书,告知其因未交纳承包费,且长期撂荒达两年以上,村集体将集中收回土地。
接下来,彭村乡将持续开展撂荒土地整治行动,对耕地上的废弃设施进行拆除,收回应有集体收益却长期无收益的土地,切实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撂荒突出问题,增加村街集体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