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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廊坊市支持‘个转企’助力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全面开展“个转企”试点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个转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出了一系列硬招实招新招,解决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

建立转企培育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申请自愿、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的原则,鼓励、引导、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全市各地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区域特色产品提升,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全面摸底,充分掌握本地个体工商户数量、规模、行业特点、经营状况等情况,筛选出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分类分型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加强入库个体工商户的重点指导、跟踪服务、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常态化“个转企”工作机制。

构建统一规范流程。在“证照联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基础上,深化极简办、智能办、马上办、满意办新“四办”活动,精简申报材料,压减审批时限,实现“个转企”登记“一套材料、一日办结”。申请人按照《提交材料规范》等要求办理“个转企”业务,并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进行实名验证,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予以登记。

优化登记审批服务。简化“个转企”登记程序,申请人可选择“直接变更登记”或“先注销、再新设”任一方式办理登记。“个转企”企业可延续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工商户档案与转企后的企业档案合并为一户档案,实现接续管理,由县级登记机关统一保存归档。符合名称登记相关管理规定的,可最大限度保留原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不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已报送的年度报告、信息公示等相关内容,与转型后企业的相关信息合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对原有债权债务承诺妥善处理、并顺延接续的,可选择“直接变更登记”方式办理“个转企”登记。

强化转企跟踪保障。“个转企”企业持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可办理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账户、权属等事项登记。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许可,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实质审批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由相关审批部门为其直接更换新证,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各地积极探索为转型企业开展法律、政策、信息、用工、技术、管理、融资等指导,探索提供免费代理记账、税务申报等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切实做好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做好组织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业务协同,努力营造良好试点氛围,探索“个转企”数据资源跨部门共享应用,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助力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

来源:廊坊传媒网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