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参照2018年产业扶贫政策,继续通过“保底+分红”的方式,将扶贫专项资金226万元(廊财农[2018]104号文件拨付的214万元、廊财农[2019]6号文件拨付的12万元)入股到河北千川竟秀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确定的“保底+分红”企业)。其中,未脱贫的59户、87人按1.2万元/人的标准确定入股金额;已脱贫的152户按0.8万元/户的标准确定入股金额,入股企业按年保底收益率6%的标准,定期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支付保底收益。
经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参照2018年产业扶贫政策,继续通过“保底+分红”的方式,将扶贫专项资金226万元(廊财农[2018]104号文件拨付的214万元、廊财农[2019]6号文件拨付的12万元)入股到河北千川竟秀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确定的“保底+分红”企业)。其中,未脱贫的59户、87人按1.2万元/人的标准确定入股金额;已脱贫的152户按0.8万元/户的标准确定入股金额,入股企业按年保底收益率6%的标准,定期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支付保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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