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廊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已将固安县郭村、林城一村、林城三村集体未利用地共29.0231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现拟将其中二号地块面积4740.18㎡、三号地块面积45603.68㎡、四号地块面积17967.32㎡、五号地块面积45949.13㎡、六号地块面积43384.32㎡、七号地块面积33416.21㎡、八号地块2537.66㎡、九号地块面积3567.32㎡、十号地块面积13883.39㎡、十一号地块面积5631.61㎡、十二号地块面积38960.59㎡,登记至固安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林城工委名下用于建设滤清器生产基地项目,占地使用期限10年。

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固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13315615596),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申请为其办理上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特此公告!

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