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固安温泉商务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2)单元局部地块控规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调整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16-5922859
公示日期: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12日
1、项目名称
《固安温泉商务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2)单元局部地块控规修改》
2、控规修改位置
本次控规修改位置位于温泉园区东北纬七路以南、东北经九路以东、温泉大道以北、知高线以西。
3、控规修改主要内容
(1) 整合H-07、H-12、H-17街坊用地,将原控规规划的H-07-02、H-12-01、H-17-01二类居住用地统一调整为商业用地;
(2) 将原控规规划的东北纬八路及东北经九路(东北纬八路—温泉大道)段道路红线宽度由原来的24米调整为40米;
(3) 将东北经八路(东北纬八路—温泉大道)、东北经七路(东北纬八路—温泉大道)段道路取消,并将原控规规划的东北纬八路进行北移;
(4) 调整后商业用地增加约13.38公顷,居住用地减少12.84公顷,防护绿地增加约0.05公顷,道路用地减少0.59公顷;将H-07-01商业用地控制指标优化调整为容积率≤3.0,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60米,其他用地控制指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