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关于印发《廊坊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固安县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固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确认县行政审批局承接各相关部门划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批复》的通知要求,对各相关单位的“四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清单进行公布。请各相关单位在本通知印发5日内在单位公开栏予以公布,并将公布截图发送至邮箱。
附件:“四项清单”
固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