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及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进行调整并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方案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16—5922859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10月8日

1、项目名称

《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E02街区控规修改

2、调整位置

迎宾大道东侧,玉泉路西侧,朝阳大道南侧,新昌西街北侧(具体位置见图纸)。

3、调整内容

本次控规修改将《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E02-05地块(商业用地B1),E02-06地块(广场用地G3)由新昌西街北侧等规模调整到朝阳大道南侧,其他控制指标遵循原控规,不作修改。

4、调整主要图纸

图片1.png 1 调整前用地规划


图片2.png

2调整用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