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查询手续说明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规定。企业档案查询应向我局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对企业档案进行查询。企业档案查询分以下几种情形:
一、企业组织、个人查询企业档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档案查询申请,此申请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格式见附件);
2.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提供加盖公章的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的复印件均签上“与原件一致”。
二、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企业档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与所查询企业档案相关的法院立案证明。
2.律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查询企业档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单位提供的有关公函;
2.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各组织、个人凭组织证明和查询人身份证明可查询机读档案。
申 请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兹委托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为我公司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前往贵处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相关事宜,我公司对代理人办理的档案资料查询有关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电子化业务使用说明
2019年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通河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APP(云窗办照)业务。
通过手机可实现移动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开业设立、变更和注销业务,具有“免预约、零见面、全天候、无纸化、高效率”的便捷功能。
安卓版手机二维码,苹果版暂未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