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加强臭氧污染防治,遏制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在2020年7月7日至7月20日期间,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配合市机动车办委派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进行现场检测。
本次检查,共检查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84家次,检查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88辆次,未发现违规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象。市机动车办委派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2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保持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