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湾镇马申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4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固安县东湾镇马申庄村南侧、东湾连接线西侧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8638公顷,其中农用地1.8638公顷(水浇地1.0296公顷、其他林地0.5769公顷、农村道路0.2573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收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 号)执行,为139.5000万元/公顷(9.3000万元/亩),计260.0001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现场评估为准,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民政府《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被征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的请示》的批复,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马申庄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固安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gu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召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地址:东湾镇人民政府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