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湾乡马申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度三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9936公顷,其中农用地2.9936公顷(其中耕地2.9544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3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89.808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马申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将固安县2021年度三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9265公顷,其中农用地1.9265公顷(其中耕地1.8864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3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57.795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东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度三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8690公顷,其中农用地2.8690公顷(其中耕地2.392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3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86.070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马申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度三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西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6744公顷,其中农用地2.6744公顷(其中耕地2.2664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3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80.232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东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度三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776公顷,其中农用地0.1776公顷(其中耕地0.177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3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5.328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马申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度三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342公顷,其中农用地1.2342公顷(其中耕地1.220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3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37.026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