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工业园柏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柏村位于锦绣大道南侧、迎宾大道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柏村土地5.116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030公顷、其他农用地5.113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无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呈字〔2021〕110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238.621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朱超 联系电话:0316-5908952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工业园柏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柏村位于大广高速西侧、锦绣大道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柏村土地0.186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17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7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无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呈字〔2021〕110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238.621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朱超 联系电话:0316-5908952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