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湾乡杨家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固安县东湾乡西曹庄村南、杨家屯村东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354公顷,其中农用地0.6354公顷(其中耕地0.6340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4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9.062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西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固安县东湾乡西曹庄村南、杨家屯村东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1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145公顷(其中耕地0.0145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4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0.435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杨家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固安县东湾乡杨家屯村东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5426公顷,其中农用地1.5426公顷(其中耕地1.5407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4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46.278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杨家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固安县东湾乡杨家屯村东北、东曹庄村西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3055公顷,其中农用地1.3055公顷(其中耕地1.3055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4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39.165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东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固安县东湾乡杨家屯村东北、东曹庄村西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738公顷,其中农用地0.2738公顷(其中耕地0.2738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4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8.214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东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固安县东湾乡东曹庄村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3399公顷,其中农用地3.3399公顷(其中耕地3.2781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4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00.197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宇春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镇大龙堂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5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旺街北侧的土地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907公顷,其中农用地0.2907公顷(其中耕地0.2109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80.0000万元/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通过协商确定。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固安县2021年第六批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复函》(固人社字【2021】4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13.081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梁斌 联系电话:13932640512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