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工业园区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0年度第四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官庄村位于科技大道南侧、大广高速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官庄村土地1.8804公顷,其中农用地1.8804公顷(耕地1.8355公顷、林地0.00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3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无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84.618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郭欢     联系电话:0316-5908952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