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湾乡马申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马申庄村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马申庄村土地2.993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9544公顷、其他农用地0.0392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情况的复函》(固人社字[2020]11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89.808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田书辉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马申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马申庄村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马申庄村土地1.926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88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01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情况的复函》(固人社字[2020]11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57.79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田书辉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东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东曹庄村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东曹庄村土地2.86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3926公顷、园地0.2474公顷、林地0.1957公顷、其他农用地0.0333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情况的复函》(固人社字[2020]11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86.0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田书辉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马申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马申庄村西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马申庄村土地2.674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2664公顷、园地0.3049公顷、其他农用地0.1031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情况的复函》(固人社字[2020]11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80.232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田书辉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东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块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东曹庄村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东曹庄村土地0.263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263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情况的复函》(固人社字[2020]11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7.908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田书辉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湾乡马申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块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马申庄村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马申庄土地1.234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22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情况的复函》(固人社字[2020]11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37.026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田书辉 联系电话:0316-6215558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固安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固安镇辛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固安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7号地块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辛务村南侧、廊涿路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仓储物流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辛务村土地1.032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1460公顷、园地0.8545公顷、林地0.022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02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0.0000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固安县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情况的复函》(固人社字[2020]117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5%,缴纳社保费30.98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高金生 联系电话:18632665551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