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固安县2020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固安县2020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已于2020年12月21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冀政转征函〔2021〕59号,批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权属情况

该地块位于牛驼镇牛驼六村,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征收牛驼六村集体土地4.173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林地3.6712公顷、其他农用地0.5019公顷。

三、法律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疑义,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