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及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进行调整并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可将对该方案意见反馈到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16—5922859
公示时间:2023年3月5日-2023年4月4日
1、项目名称
固安县城新城区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区北侧地块)M02街坊与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E02街坊局部地块控规修改
2、调整位置
锦绣大道南侧,新昌西街北侧,迎宾大道东侧,玉泉路西侧(具体位置见图纸)。
3、调整内容
本次控规修改将《固安县城新城区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区北侧地块)》M02街坊内4.68公顷商业用地(B1)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0%;将《固安县新城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县城周边)》E02街坊内4.68公顷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3.5,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100米,绿地率≥20%。控规修改后,区域内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用地总量不变。
4、调整主要图纸
图1 修改前M02街坊用地布局图
图2 修改后M02街坊用地布局图
图3 修改后M02街坊分图图则
图4 修改前E02街坊用地布局图
图5 修改后E02街坊用地布局图
图6 修改后E02街坊分图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