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固卫防领字[2020]2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京南·固安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结合疫情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村街、小区管理
全面取消小区、村街封闭式管理。在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日常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辖区内境外、湖北、武汉来固(返固)人员的排查、登记、上报,严防漏查、漏报发生,并在小区村街出入口设置醒目公示牌,提出如下要求:
1、境外、湖北、武汉来固(返固)人员,需提前主动向所在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进行报备,各乡镇(园区)要公布联系方式。
2、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3、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全体居民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上述人群积极向县防控办进行反映。
二、湖北、武汉来固(返固)人员管理
1、对湖北、武汉来固(返固)人员,继续按原有隔离检测要求执行。
2、各乡镇(园区)辖区内用工单位要与湖北、武汉近期有来固(返固)务工或返岗人员及时沟通,提前报告来固(返固)时间、方式和路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用工单位安排专人专车接回,两周内详细掌握行踪,减少人员接触,要加强湖北、武汉来固(返固)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准确掌握人员流向。同时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及时向属地推送信息各乡镇(园区)对湖北、武汉来固(返固)务工人员可实行“点对点、一站式”对接服务。
3、各乡镇(园区)要加强对湖北、武汉来固(返固)人员的关心关爱,主动做好沟通交流服务,积极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4、各村街(社区)要广泛动员党员群众,对湖北、武汉来固(返固)人员不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三、其他地区来固(返固)人员管理
1、来自低风险区域,持有县、乡级以上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的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实行互认,不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但应按以下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一是来固(返固)人员自觉落实个人健康管理措施。在入固14天内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烧、干咳、胸闷、乏力等情况第一时间拨打咨询电话,并向社区(村街)报告。二是各用人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施本单位人员健康“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健康状况“每日一查”等措施。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积极主动与人员居住地社区(村街)共同做好信息共享和联控。
2、来自低风险区域,无县、乡级以上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的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继续沿用现行管控措施,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
四、强化无症状感染者管理
继续落实此前相关规定,深入开展发热人员排查,扎实做好“大流调”工作,针对不明原因发热、有流行病学史以及大数据推送人群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对无症状感染者按照确诊病例管理,全部收治到定点救治医院,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按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管理,全部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两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解除隔离。
五、加快推广使用“廊坊健康码”
“廊坊健康码”是全市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疫情期间预检分诊、进京查验、域内通行、返岗返工、复学等活动更加方便、快捷地提供个人健康状况证明,进一步规范来固(返固)人员管控措施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在本辖区、本部门积极推广使用“廊坊健康码”,具体办理方式参照3月30日下发的《关于在全县推广使用“健康廊坊APP健康码”的通知》(固卫防领字[2020]20号)执行。
六、有序开放公共文娱休闲场所
除KTV、影剧院暂缓开放外,其他县域内健身房、美容院、洗浴、网吧等服务业场所有序开放,所有场所要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及顾客体温检测、卫生清洁、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要控制好人员数量。
七、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力度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公告等各种形式广泛、大力宣传相关知识,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与他人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后第一时间到县总医院发热门诊排查;科学开展对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防控;引导境外人员回固(返固)自行报备,动员群众自觉开展监督举报。
固安县防控办监督举报电话:0316-8015767
固安县医院发热门诊咨询电话:0316-6190871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