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固安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要求确定;
5.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4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审批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17年8月4日—8月11日通过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固安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固安县人社局职位管理股(209室)。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固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户口本、毕业证,户口不在固安县的本县生源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高中毕业证;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2)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同版照片8张。
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8月19日—8月22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8月24日到县人社局职位管理股20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各占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30日在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于9月1日在固安县人社局职位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7年9月2日。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于2017年9月2日在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7年9月3日至9月8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对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工作人员,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工作人员工资财政负担。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0316—6190788
固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