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安县人民政府【2023】21号批复文件,固安温泉商务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2)单元局部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已于2023年3月26日批准实施,现依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修改内容予以公布。
1、项目名称
《固安温泉商务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2)单元局部地块控规修改》
2、规划调整位置
本次调整范围为原控规H(2)单元中H-06、H-07、H-11、H-12、H-16、H-17街坊的局部地块,规划范围东至知高线,西至东北经九路,南至温泉大道,北至东北纬七路。
3、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本次控规修改以加快推进温泉园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县重点商业广场项目实施落位为目的,对《固安温泉商务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2)单元局部用地进行调整。
1)整合H-07、H-12、H-17街坊用地,将原控规规划的H-07-02、H-12-01、H-17-01 二类居住用地统一调整为商业用地;
2)将原控规规划的东北纬八路及东北经九路(东北纬八路—温泉大道段)道路红线宽度由原来的24米调整为40米;
3)将东北经八路(东北纬八路—温泉大道)、东北经七路(东北纬八路—温泉大道段)道路取消,并将原控规规划的东北纬八路进行北移;
4)调整后商业用地增加约13.38公顷,居住用地减少12.84公顷,防护绿地增加约0.05公顷,道路用地减少0.59公顷;将H-07-01商业用地控制指标优化调整为容积率≤3.0,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60米,其他用地控制指标不变。
4、规划主要图纸
图1 修改前用地布局
图2 修改后用地布局
图3 地块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