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国家立法建立的,以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依法及时获得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近日,固安交警大队成功为交通伤者申请救助基金,为伤者解决了“燃眉之急”。

    据了解,今年7月12日,王某驾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经调查及鉴定,肇事司机王某案发时为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伴有精神病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无刑事责任能力。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及不耽误伤者抢救治疗,县交警大队经研究,决定对伤者采取社会基金救助方式,缓解高昂的医疗费用压力。

    固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追逃中队王影光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实行统一政策、地方筹集、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办案过程中,民警主动联系当事人家属告知其可为伤者办理救助基金,经过伤者家属和民警共同努力,成功帮助伤者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决了部分医疗费用问题。

    王影光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适用的人群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有比较严重的受伤及死亡的情况,包括几种情形可以申请这种救助基金,第一是机动车没有交通责任强制保险,第二种是超过强险范围,第三种是交通肇事行为。”

来源:固安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