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权责一致、权能匹配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规范乡镇执法行为,根据省市关于下放乡镇行政处罚权工作部署,我县下放乡镇行政处罚权工作已于2020年5月15日正式启动,已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处罚权事项包括两部分共计49项。其中赋予乡镇行政处罚权事项为41项,涉及城乡建设等7个领域,涉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8个部门原执法事项的下放;委托乡镇行政处罚事项为8项,仅为宗教管理领域,涉及对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原执法事项的下放。
为做好行政处罚权下放工作,县司法局于4月28日至30日组织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和原执法部门,对各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印发了近200本执法手册,为今后乡镇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5月份,县司法局协调原执法部门对乡镇执法工作进行了集中调研,发现执法人员对执法依据确定、自由裁量适用和执法程序履行等仍欠熟悉把握,影响了部分案件的及时查处,针对此情形,一是县司法局协调原执法部门对5个乡镇的存疑案件进行了分类,对重点案件进行案件分析,通过精确分析案件流程和法律适用提高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案件的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按不同执法事项为乡镇制做了执法流程图,确保执法行为程序合法,有力促进了乡镇执法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对已下放的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处罚事项,协调原执法部门通过“传、帮、带”形式组织联合执法,既分清了主体责任,又提高了乡镇执法水平。
今后,县司法局将持续关注下放行政处罚权的运转情况,及时解答乡镇执法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随时为乡镇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