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居民: 您好!从2017年开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开始启动。

 一、参保范围

(一)具有本县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取得本县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市户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18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三、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至12月20日。

四、缴费方式 除特殊人群外,城乡居民可以在网上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微信关注“廊坊医保”公众号,在“医保缴费”模块,查找或录入家庭成员信息进行缴费(新增参保人员,在信息录入后需等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 以下人员为特殊人群,缴费方式如下: ①大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②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1-2级)居民、男60岁女49岁以上无依法收养子女的失独人员,由民政、残联、卫生计生部门提供名单,免费直接入保,个人不需办理任何参保手续。上述人员以2017年6月份当月在民政、残联、卫生计生部门在册的人员名单为准。 ③出生6个月内的新生儿,可先到医保经办机构缴纳2017年度医疗保险费,再在网上缴纳2018年度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如直接在网上缴纳2018年度医疗保险费,2017年医疗保险费不允许补缴,2017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五、提供资料 1、续保人员直接缴费,不需提供任何资料; 2、新参保的本县户籍人员拍照上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页)、户口页首页; 3、新参保的外市户籍人员拍照上传本人《居住证》,《居住证》已申请但尚未发放的,可上传《居住登记凭证》。 

六、待遇时间 本次缴费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保障,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手续,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