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部署了十大方面26项重点任务。
意见要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挂牌和多渠道融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对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债权及证券化融资,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民营企业,依据《河北省资产证券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发行总额1‰比例予以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到境内外主板和创业板、“新三板”、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上市,充实省级千家上市企业资源库,3年内新增挂牌上市民营企业300家以上。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社会领域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专项债券。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在河北省中小企业持有股权6个月、投资额超3000万元的股权投资基金(除投资于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外),按照《河北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由省级财政给予奖励,最高限额1000万元。扩大省科技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社会资本对科技型企业的投入。
关于印发促进我省特色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设质量检验检测平台。支持特色产品聚集区建设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示范、人员培训、委托检测和应急检测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平台给予不超过认定有效投资总额30%的资金补助,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7月1日正式施行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明确,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外部凭证则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该企业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同时,《办法》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将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前扣除凭证种类多、源头广、情形多,《办法》从统一认识、易于判断、利于操作出发,对税前扣除凭证的相关概念、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种类、基本情形税务处理、特殊情形税务处理等予以明确。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2018年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确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18个大类行业。分别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而在这些行业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10个重点领域享受优先退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是退税优先选择的纳税人。
另外,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的全部电网企业也被纳入退税范围内。
除了符合上述条件外,享受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或B级。